2017年10月24日17时50分,交警部门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市区大同路雅园半岛酒店附近,有两个群众私自拆除道路中间的护栏,并准备搬离,后经交警江北大队、侦查大队联合调查,将两名破坏交通设施的群众黄X华、陈X中抓获。
据了解,黄X华是附近一家餐馆的负责人,其发现最近到店中消费的客人减少,认为是近期新安装的公路护栏,使得街道对面酒店的顾客得绕一大圈才能到其店中消费,生意因此大受影响,为了方便对面酒店的顾客到店消费,遂叫上本店的师傅陈X中一同把店门口的护栏拆除,后被交警及时发现并查获。
查获后,交警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兴源派出所,黄X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七项的规定,对黄X华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。
道路交通护栏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,体现的是公共利益、公共安全,破坏护栏破坏的不仅危害公共安全、损害城市形象,更是一种违法行为。市民要自觉爱护护栏等公共设施,积极举报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,对于破坏道路交通设施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。